沒有外語成績的教師可以先申報,后提供外語成績。但派出時外語水平必須達到國家公派留學或我省公派留學規定的合格標準。
三、選拔程序
學校每年選派30名左右具有發展潛力和培養前途的優秀學術帶頭人和青年骨干教師出國學術研修。選拔程序如下:
?。ㄒ唬﹤€人向所在學院、研究所(中心)提出申請。
?。ǘ└鲗W院、研究所(中心)按照學校要求,由學術委員會根據學科發展和人才培養的需要推薦出國學術研修人員,并確定派出順序,報學校人事處匯總。
?。ㄈW校對各學院、研究所(中心)推薦人選進行審定,由學校人事處和外事處制訂年度出國研修計劃,并在校園網上公布。
?。ㄋ模W校推薦、派出。學校按照確定人選的具體情況,推薦國家留學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山西省出國留學人員辦公室資助項目、山西大學自籌經費派出項目?!?span lang="EN-US">
被列入年度出國學術研修計劃的教師,外語成績未達標的,須參加外語培訓。外語培訓分為兩種形式:一是參加學校舉辦的外語培訓班,通過學習后參加國家或我省組織的外語水平考試;二是參加國家留學基金委舉辦的外語培訓班,獲得合格證書。確定派出的教師,須在兩年內達到國家或我省公派留學人員的外語合格標準,否則,將取消派出資格。
四、派出及管理辦法
?。ㄒ唬┍慌沙鋈藛T均按照國家或我省公派留學的相關規定,采取“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辦法派出。
?。ǘ┍慌沙鋈藛T派出前均須簽訂國家、我省或學校要求的《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并按規定辦理公證等事宜。
?。ㄈ┪倚1淮_定派出的教師,原則上要到國外高水平的高校和研究機構,或與我校有合作關系的國外高校、科研機構去研修。
?。ㄋ模┡沙銮?,各學院、研究所(中心)要明確派出人員的工作計劃和具體目標要求。
五、考核
?。ㄒ唬┡沙鋈藛T學成回國后,要及時向所在學院、研究所(中心)學術委員會遞交出國學術研修書面總結報告,并以報告會的形式向全學院、研究所(中心)教師匯報學習成果。